金兀术被噎得哑口无言,却又难以言喻地满心轻松。那是一种奇妙的感觉,跟她在一起,可以畅所欲言,甚至说出内心最深处的**和野心,既不怕被人出卖,也不怕遭人嘲笑,仿佛聊天而已。高处不胜寒,除了她,跟谁还敢说上一句半句这样的“大逆不道”之语?

花溶忽然问:“你可知道秦大王的下落?”

他听她此时提起秦大王,心里无端地便恼怒起来:“你问他干嘛?”

“没事,只是,他是你的老对手了,问问你知道他的近况不而已。”

他恨恨地:“这个老贼,比毒蛇还狡诈,比泥鳅更滑溜,本太子要是抓住他,非杀……”杀字不再说下去,他知道花溶的忌讳,此时,完全不想因为秦大王跟她翻脸,立刻转移了话题,“花溶,幸好你不曾去投奔他,他并不值得信赖……”

她认真地点点头:“我当然不会去投奔他。”

他拿不准她话里的真假,是怕自己因此杀了秦大王,还是真的跟秦大王一刀两断了?

她仿佛看穿了他的心思,直言道:“四太子,你其实并不需要煞费苦心地去杀掉秦大王……”

她语气里不自禁流露的维护,令他的妒忌之火嗖地一声窜上来,冷冷道:“秦大王并不好杀,也许,他不杀掉我就算好的了。”

“他娶妻生子了,又快回海上了,跟你井水不犯河水。”

这还像句话,他眉头舒展:“要是这个海盗真的走了,本太子也不妨放他一马。”

花溶淡淡一笑:“其实,杀掉岳鹏举,对你来说就已经足够了。秦大王是个局外人而已。”

语气里残余的怨恨和惆怅,他讪讪地,再也答不下去。

金兀术看看远方的残阳,暧昧而温暖地照耀在遍布河岸的野花上,调和成一种五颜六色的绚烂,仿佛日落之前最后的辉煌。

“花溶,你看,夕阳多美!”

她扭过头,根本不看:“不,我讨厌夕阳!”

“哦?”他兴致勃勃,“为什么?”

为什么?夕阳的美丽,每一次带来的都是劫难;甚至不知道看到它落山后,还会不会看到它升起来。从十七岁起,她就很讨厌夕阳了。

“花溶,难道你不觉得很美?夕阳,是人间最美的事物之一,看着最美丽在自己面前消失,那是一种极度的伤感。你们汉人有‘夕阳古道无人语,禾黍秋风听马嘶’;‘夕阳鸟外,秋风原上,目断四天垂’……”

她仓促打断了他的风雅,尖锐道:“难道你就没听过‘夕阳无限好,只是近黄昏’?”

他一呆,再也说不下去。

昔日穿了红色宫装,香手托腮,挥毫写字的女子不见了;素手烹茶,浅浅柔情的女子也不见了;甚至那个黄昏的渔家女,一曲歌罢,引自己上当的女子,也不见了。只剩下身边做着这个满腹心思只剩下报仇雪恨,神色憔悴的女子。

连夕阳,在她眼里都已经变成了魔鬼。

两人陷入了沉默,夕阳在天,满目绯红,却再也没有探讨的余地。

陆文龙的声音在林外响起:“妈妈,阿爹……”

金兀术看着他跑来,提着长枪,英姿飒爽,经过这些日子的磨练,他仿佛又窜高了一头,英俊的小少年,慢慢地,有了男子汉的雏形。

隐约里,那是一种期待已久的风情,娇妻幼子,红袖添香,他们才是自己的家人。

“花溶,我就只有这么一个儿子了!”

说完,他才发现自己语气里面的哀怨。像一个怨男。

“不,四太子,你儿女多的是……”忽然想起,他的确有过儿子,但现在儿子们都已经死了,便改了口,“你还有女儿……”

“可是,她们都不如文龙。常年征战在外,她们跟我没一个贴心的,甚至无一人在我面前撒过娇。”

那是当然。以为只是女儿而已。无论是大宋还是大金,需要的都是男人,劳动力,勇猛的战士,女儿,总是可有可无的。既然不曾倾注心血,又何来多少舔犊情深的感情?

“如果你要文龙,可以带他回去!”

他微微恼怒,就是这样,当初拼命地要带走孩子,现在又拼命地要还回来。“花溶,难道你就不曾想过孩子的感受?”

花溶来不及回答,陆文龙已经跑过来,坐在二人中间,一手拉着一人,满面笑容,脸上时亮晶晶的汗水,又大又黑的眼珠子十分明亮。这是他第一次没有看见二人吵架,如此和睦地坐在一起,不是仇人,仿佛真正一家亲。“阿爹,真好,我一直希望能这样……呵,妈妈,这样真好……”

二人脸上都露出了笑容,金兀术不自禁地看去,才发现,这是二人第一次表情如此协调。他心里一跳,那种久违的动心的感觉忽然跳起来,带着淡淡的温馨和朦胧的喜悦。

“阿爹,你送我的赤兔马真是好极了……妈妈,阿爹给我带来了许多好玩意,哈哈,我真喜欢……”

他一个人不停地叽叽喳喳,仿佛第一次领略到“父母双全”的快乐,那种受到极度宠爱的属于孩子的喜悦。

花溶默默地听着,越是这样的时刻,她越是不愿意泼孩子的冷水,哪怕是假象,她也愿意极力维持他这种短暂的快乐。

金兀术拉着儿子的手,看着远处已经开始点燃的火堆。陆文龙顺着他的目光,高兴道:“阿爹,今晚我们要举行大宴,你留下吧,很好玩的……”

金兀术刚要答一声“好”,花溶却先开口:“文龙,那不是大宴,是招魂,是祭奠族人们死去的灵魂。你阿爹不适宜留下。”

金兀术满面失望,他自然知道这是招魂,如果他留下,相信大蛇部落也会很高兴。可是,花溶摆明了就是赶自己走。

“花溶,我想陪陪儿子,这也不行?”

“你如果想陪他,可以带他一起走,朝夕相处岂不是更好?”

他蓦然起身,有些恼恨。他知道她的打算,只要扔掉了这个“包袱”,她就可以轻装上阵——去送死了!自己却偏不如她所愿。

陆文龙急忙拉住他:“阿爹,你要去哪里?”

“天色不早了,你阿爹该回去了。”

他终于忍不住了:“花溶,不用你催促,我自然晓得走。”

她没有继续说下去。

前面,金军已经列阵,等着主帅一声令下,启程返回。星夜赶路,再见,不知何时。陆文龙依依不舍地追上去:“阿爹,你什么时候再来?”

“只要你妈妈同意,我随时都会来。”

球踢回来了,花溶却并不接招,佯装没听见。

金兀术跟儿子说了再见,挥挥手,翻身上马,乌骓马嘶鸣一声,在夜风里十分亢奋地嘹亮着。他忽然回头向儿子招手:“文龙,你过来,阿爹有话跟你说。”

陆文龙跑过去。他声音很低,父子俩几乎是在窃窃私语,陆文龙的脸上逐渐有了笑容,只一个劲地点头。

他十分喜悦:“阿爹,你再也不会生妈妈的气了?”

“不,阿爹立誓,既不打她也不关她了”他思索着,知道孩子对那一段记忆犹新,所以分外慎重。

“你告诉她,阿爹喜欢她,一辈子都会待她好。”

“阿爹,你为什么自己不说?”

“因为她听你的话。你说了她才会相信。儿子,你忘了我们大金立誓的规矩?要找一个证人,还要两块石头……”金兀术十分神秘地一笑,竟然真的从怀里拿出一块玉石,那是可以一分为二的一种玉佩,十分罕见,做工精细。他悄然递给儿子一半,“儿子,拿着,这样你就是证人了,以后阿爹就不敢待你妈妈不好了,知道了么?”

陆文龙赶紧将玉石揣在怀里,他在金国长大,熟知此中习俗,立即明白父亲的笑容下面的慎重其事了。他拍手称快,也学着阿爹的样子神秘地小声说,十分得意:“哈,对啊。有我作证,以后你就不敢待妈妈不好了……”

“儿子,你真聪明!”金兀术拍拍他的肩,这才满面笑容不经意地看一眼花溶的方向。

陆文龙兴奋地搓着手,金兀术十分满意,这才打马就跑。

陆文龙追逐着他的身影,直到众人走得毫无踪影,才跑回来。在开满鲜花的河岸,他迎着晚风奔向花溶,一把拉住她的手,十分喜悦:“妈妈,阿爹叫我告诉你……”

“什么事?”

“他说他喜欢你,以后一定待你好,也待小虎头好。阿爹也很希望我们三个能在一起,他说只要我乖乖的听你的话,天天跟着你,孝敬你,我们终究有一天会在一起……”

花溶惊愕半晌,金兀术竟然这样对孩子说话。

“妈妈,你说好不好?”

她没有回答。前方,晚风发出飒飒的声音,夜幕降临,这片丛林开始阴森起来。空气里仿佛都是血腥的味道,提醒着曾被各种毒蛇化为腥味河水的千万具尸体。

有资格要求爱和浪漫的,永远都是胜利者。金兀术,他现在是被胜利冲昏了头,大大地逾越了自己的本份——以为一切都可以手到擒来,正在大肆表演“铁汉柔情”。

金兀术,其实是一个伶人!

一个不切实际的伶人。

一场大雨,周围的山谷如水洗过一般,褐色的沙子光滑而洁净,周围的灌木绿得如一大团大团的黑丝绒。

昔日练兵的山谷已经寂静,大部队和粮草已经先行撤离,只剩下三千人马,搬运最后一些辎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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